⒈ 古官名。元于儒學提舉司及各州設吏目為參佐官。明之翰林院、太常寺、太醫院,留守、安撫、招討、市舶、鹽課諸司及都指揮司、各長官司、各千戶所、各州均有設置。清唯太醫院、五城兵馬司及各州置之。其職除太醫院吏目與醫士類似外,其余或掌文書,或佐理刑獄及官署事務。
⒈ 古官名。 元 于儒學提舉司及各州設吏目為參佐官。 明 之翰林院、太常寺、太醫院,留守、安撫、招討、市舶、鹽課諸司及都指揮司、各長官司、各千戶所、各州均有設置。 清 唯太醫院、五城兵馬司及各州置之。其職除太醫院吏目與醫士類似外,其余或掌文書,或佐理刑獄及官署事務。
引《紅樓夢》第八三回:“賈赦 道:‘方才風聞宮里頭傳了一個太醫院御醫,兩個吏目去看病。’”
《官場現形記》第四三回:“新選 蘄州 吏目 隨太爺 特來稟見。”
⒈ 職官名。州及兵馬吏目掌管緝捕盜賊、防獄囚、典簿籍等事;太醫院吏目則為醫士之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