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記載名位尊卑之書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小行人》:“小行人,掌邦國賓客之禮籍,以待四方之使者。”鄭玄 注:“禮籍,名位尊卑之書。”賈公彥 疏引 陸德明 釋文:“名位尊卑,以解禮也;之書,以解籍也。”《慎子·威德》:“法制禮籍所以立公義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