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也稱掖庭獄。漢代專指幽囚罪人于皇宮掖庭而不作公開審理的監獄。據《漢書·劉輔傳》載:成帝欲立趙倢伃為皇后,先下詔封倢伃父臨為列侯。輔上書諫止。“書奏,上使侍御史收縛輔,系掖庭秘獄,群臣莫知其故。”光祿勛師丹、太中大夫谷永俱上書保輔,極言“旬日之之間,收下秘獄”之不當,“其于治親養忠之義,誠不宜幽囚于掖庭獄”。于是“上乃徙系輔共工獄,減死罪一等,論為鬼薪,終于家”。
⒈ 也稱掖庭獄。 漢 代專指幽囚罪人于皇宮掖庭而不作公開審理的監獄。據《漢書·劉輔傳》載:成帝 欲立 趙倢伃 為皇后,先下詔封倢伃父 臨 為列侯。 輔 上書諫止。“書奏,上使侍御史收縛 輔,繫掖庭祕獄,羣臣莫知其故。”光祿勛 師丹 、太中大夫 谷永 俱上書保 輔,極言“旬日之之間,收下祕獄”之不當,“其於治親養忠之義,誠不宜幽囚于掖庭獄”。于是“上乃徙繫 輔 共工獄,減死罪一等,論為鬼薪,終於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