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米與酒曲。
⒉ 米制的酒母。
⒊ 鼠曲草的別名。見明李時珍《本草綱目·草五·鼠曲草》。
⒈ 米與酒麯。
引《漢書·食貨志下》:“一釀用粗米二斛,麴一斛,得成酒六斛六斗……除米麴本賈,計其利而什分之。”
引《釋名·釋飲食》:“酒,酉也,釀之米麴。”明 李時珍 《本草綱目·穀四·麴》:“麵麴、米麴……主治:消食積、酒積、糯米積,研末酒服立愈。”
⒊ 鼠麴草的別名。見 明 李時珍 《本草綱目·草五·鼠麴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