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當面詳盡敘說。
引明 李東陽 《與李士常書》:“老先生遺稿,近頗條次,但更録數手,訛謬實多。舊草殘缺,猶未能辦,須緩圖之。此事至重,非面盡不能既也。”明 袁宏道 《與曹以新書》:“枯守衙齋,望上官牘如望赦,諸容面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