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漢書·平帝紀》:“其明敕百寮,婦女非身犯法,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,家非坐不道,詔所名捕,它皆無得系。”明白地訓示或告誡。
⒈ 亦作“明疎”。明白地訓示或告誡。
引《漢書·平帝紀》:“其明敕百寮,婦女非身犯法,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,家非坐不道,詔所名捕,它皆無得繫。”《后漢書·黃瓊傳》:“明勑近臣,使遵法度。”唐 韓愈 《論淮西事宜狀》:“宜明勑諸軍,使深知此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