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違犯法規。
引《新唐書·食貨志四》:“亭戶冒法,私鬻不絶。”宋 王栐 《燕翼詒謀錄》卷三:“東坡 進策有‘一官三人共之’之説……蒞官之日少,閑居之日長,而士大夫至於冒法,況今一官而五、六人共之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