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名稱與道理。
⒉ 特指魏晉及其后清談家辨析事物名和理的是非同異。
⒈ 名稱與道理。
引馬王堆 漢 墓帛書《經法·名理》:“審察名理名冬(終)始……能與(舉)冬始,故能循名廏(究)理。”
帛書整理小組注:“‘理’下‘名’字疑衍文。”
《鹖冠子·泰錄》:“泰一之道,九皇之傅,請成於泰始之末,見不詳事於名理之外。”
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談·談異六·羅漢》:“時癸丑會試舉人題…… 米 嘆其難。 羅漢 為闡發傳註,名理燦然。”
郭沫若 《釋玄黃》:“焦的內含,可兼容黑、黃兩色,而足下使焦字與黑字相等,這恐怕在名理上說不過去吧。”
⒉ 特指 魏 晉 及其后清談家辨析事物名和理的是非同異。
引《三國志·魏志·鍾會傳》:“及壯,有才數技藝,而博學精練名理。”
《晉書·范汪傳》:“博學多通,善談名理。”
⒈ 名家的理論,即辨別是非同異的理論。
引《晉書·卷七五·范汪傳》:「汪乃廬于園中,布衣蔬食,然薪寫書,寫畢,誦讀亦遍,遂博學多通,善談名理。」
⒉ 有關邏輯或語詞概念方面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