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平民的行列。
引《后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“今國有眾軍,并多精勇,宜且罷輕車、騎士、材官、樓船士及軍假吏,令還復(fù)民伍。”南朝 梁 沉約 《大赦詔》:“凡諸反側(cè),咸與維新。并加宣慰,還復(fù)民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