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定罪。
引《警世通言·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:“知縣驗了銀子,曉得不枉,即將 盧智高 重責(zé)五十板,取了口詞收監(jiān),等拿獲 胡美 時,一同擬罪。”《楊家將演義》第十八回:“此係忤逆圣旨,擬罪當(dāng)斬。”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問擬》:“擬罪原有一定之律例。”魯迅 《熱風(fēng)·隨感錄六十五》:“從前看見 清 朝幾件重案的記載,‘臣工’擬罪很嚴(yán)重,‘圣上’常常減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