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原謂與戎人媾和。后指對外族采取和解政策,或平定外族。
⒈ 原謂與 戎 人媾和。后指對外族采取和解政策,或平定外族。
引《左傳·僖公十二年》:“齊侯 使 管夷吾 平 戎 于王,使 隰朋 平戎于 晉。”杜預 注:“平,和也。”唐 王維 《奉和圣制賦樂賢詩應制》:“將非富民寵,信以平戎故。”宋 張孝祥 《踏莎行》詞:“日月開明,風云感會。切須穩上平戎計。”清 孫枝蔚 《記夢》詩:“開筵為賞平戎策,下馬先成露布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