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蒲草為鞭。常用以表示刑罰寬仁。
引《后漢書·劉寬傳》:“吏人有過,但用蒲鞭罰之,示辱而已,終不加苦。”唐 李白 《贈清漳明府侄聿》詩:“蒲鞭掛簷枝,示恥無撲抶。”宋 蘇軾 《次韻李端叔送保倅翟安常赴闕》:“顧我迂愚分竹使,與君談笑用蒲鞭。”
⒈ 用蒲草制成的鞭子。比喻寬刑。唐·李白〈贈清漳明府姪聿〉詩:「蒲鞭掛簷枝,示恥無撲抶。」也作「鞭蒲」。
引《后漢書·卷二五·劉寬傳》:「吏人有過,但用蒲鞭罰之,示辱而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