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契約;合同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:“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?!?br />孔穎達 疏:“判,半分而合者,即質劑傅別分支合同,兩家各得其一者也?!?br />南朝 梁 劉勰 《文心雕龍·書記》:“券者,束也。明白約束,以備情偽,字形半分,故 周 稱判書。”
⒈ 合同、契約字據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:「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?!?br />南朝梁·劉勰《文心雕龍·書記》:「明白約束,以備情偽,字形半分,故周稱『判書』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