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據晉潘岳《閑居賦》載,潘岳曾為河陽令,于縣中滿種桃李,后因以“潘花”為典,形容花美,或稱贊官吏勤于政事,善于治理。
⒈ 據 晉 潘岳 《閑居賦》載, 潘岳 曾為 河陽令,于縣中滿種桃李,后因以“潘花”為典,形容花美,或稱贊官吏勤于政事,善于治理。
引宋 梅堯臣 《縣署叢竹》詩:“陶 柳應慙弱, 潘 花只競紅。”亦作“潘岳花”。 清 孫枝蔚 《贈錢塘縣丞季孚公》詩:“頗勝 長江 簿,即看 潘岳 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