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阿附;勾結。結成私黨。
⒈ 阿附;勾結。
引《新唐書·選舉志上》:“向聞 楊虞卿 兄弟朋比貴勢,妨平進之路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神宗元豐二年》:“按 詵 受國厚恩,列在近戚,而朋比匪人,志趨如此,原情議罪,實不容誅。”
章炳麟 《五無論》:“及設議院,而選充議士者,大氐出于豪家,名為人民代表,其實依附政黨,與官吏相朋比,挾持門戶之見,則所計不在民生利病,惟便于私黨之為。”
⒉ 結成私黨。
引《新唐書·李絳傳》:“趨利之人,常為朋比,同其私也。”
《明史·張璁傳》:“帝果疑諸臣朋比,乃命 璁 署都察院……覆讞,盡反其獄,傾諸異己者。”
《清史稿·高宗紀一》:“任蘭枝 及太常寺卿 陶正靖 坐朋比,下部嚴議。”
吳晗 《論“五四”》:“有 建炎 時代 汪伯彥、黃潛善 的朋比亂政,主和誤國,才引起太學生 陳東、歐陽徹 的上書言事。”
⒈ 指一群人彼此勾結集黨營私。參見「朋黨比周」條。
例如:「朋比為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