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賠償補足(所缺的數)
例賠補虧短。
英compensate;
⒈ 賠償補足。
引宋 趙彥衛 《云麓漫鈔》卷三:“在國初,有士夫被譴而責為衙校者,如海外數州,每闕守,帥司或差衙校攝州郡,宴設、脩造則令賠補及出犒賞,遂有破家之患。”
《醒世恒言·陸五漢硬留合色鞋》:“將 強得利 送入監里,要他賠補庫上這幾錠銀子。”
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關稅》:“而其虧絀數目,乃歸正供銷算,是以每歲徒有賠補之名,而從無有傾其私槖者。”
⒈ 賠償填補損失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四〇回》:「到任后,知道蕭云仙是少保的人,替他虛出了一個完清的結狀,叫他先到平少保那里去,再來想法賠補。」
《紅樓夢·第四八回》:「誰知雨村那沒天理的聽見了,便設了個法子,訛他拖欠官銀,拿他到衙門里去,說『所欠官銀,變賣家產賠補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