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保全,救活。
引《后漢書·獻帝紀》:“詔曰:‘未忍致 汶 于理,可杖五十。’自是之后,多得全濟。”《周書·藝術傳論》:“姚僧垣 診候精審,名冠於一代,其所全濟,固亦多焉。”唐 劉肅 《大唐新語·持法》:“死家訴於主司,往往召 履霜 詳究,多所全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