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請奉”。
⒉ 薪俸。
⒊ 指支取薪俸。
⒈ 亦作“請奉”。
⒉ 薪俸。
引宋 李上交 《近事會元》卷四:“女妓入 宜春院,謂之內人,亦曰前頭人,謂在上前也。骨肉得居教坊,謂之內人家,有請俸。”
宋 周煇 《清波別志》卷下:“宰臣 魏杞 等奏:豈有加封而反無請俸。”
金 董解元 《西廂記諸宮調》卷六:“恁時節奉還一年請俸。”
《蕩寇志》第八六回:“如今公事要緊,只等凱旋后,賞賜外多加一份請奉,包在我身上。”
⒊ 指支取薪俸。
引宋 葉夢得 《石林燕語》卷十:“杜祁公 居官清介,每請俸必過初五。”
元 無名氏 《陳州糶米》第三折:“如今那當差的民戶喜,也有那乾請俸的官人每怨。”
⒈ 支取薪給。
引宋·葉夢得《石林燕語·卷十》:「杜祈公居官清介,每請俸必過初五。家人嘗前期誤請者,公怒,即以付有司劾治。」
⒉ 薪給。也作「請受」。
引《董西廂·卷六》:「恁時節奉還,一年請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