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非法占用公物或他人之物。
引《太平廣記》卷二七引《神仙傳拾遺·唐若山》:“況帑藏錢帛,頗有侵用,誠為君憂之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九回:“商人 楊執(zhí)中,累年在店不守本分,嫖賭穿吃,侵用成本七百餘兩,有誤國課。”
⒈ 侵奪占用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九回》:「累年在店不守本分,嫖賭穿吃,侵用成本七百余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