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于祭祀的牲畜身體完整無損稱“全具”。
引《禮記·月令》:“﹝季夏之月﹞是月也,乃命宰祝循行犧牲,視全具;案芻豢,瞻肥瘠;察物色,必比類;量大小,視長短,皆中度。五者備當,上帝其饗。”孔穎達 疏引 王肅 云:“純色曰犧,體完曰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