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六朝時南北分裂,戰亂頻仍,諸朝遇有州郡淪陷敵手,則往往暫借別地重置,仍用其舊名,稱為“僑置”。
⒈ 六朝 時南北分裂,戰亂頻仍,諸朝遇有州郡淪陷敵手,則往往暫借別地重置,仍用其舊名,稱為“僑置”。
引《晉書·地理志上》:“元帝 渡江,亦僑置 司州 於 徐,非本所也。”
《宋書·州郡志一》:“自夷狄亂華, 司、冀、涼、青、并、兗、豫、幽、平 諸州一時淪沒,遺民南渡,并僑置牧司,非舊土也。”
清 畢沅 《<晉書地理志新補正>序》:“夫 晉 世版輿,上承 三國 之瓜分,下值 南朝 之僑置。”
⒈ 將甲地的地名移用到乙地。六朝時南北分裂,多僑置諸州,以自夸大,如以會稽為東陽、京口為南徐等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