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廉干練。
引《南齊書·王晏傳》:“鸞 清干有餘,然不諳百氏,恐不可居此職。”唐 白居易 《唐揚州倉曹參軍王府君墓志銘序》:“天寶 中,應明經舉及第,選授 婺州 義烏 尉,以清干稱。”元 岳伯川 《鐵拐李》第二折:“把那姦猾刁剌的州縣里剖,將那清干忠直的向省部內遷。”明 王世貞 《于太傅公傳》:“尚書 鄺埜,以清干著,而 謙 佐之以弘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