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方設立的鑄錢機構。
引《宋書·文帝紀》:“﹝七年冬十月﹞戊午,立錢署,鑄四銖錢。”《宋書·顏竣傳》:“愚謂宜聽民鑄錢,郡縣開置錢署,樂鑄之家,皆居署內,平其準式,去其雜偽,官斂輪郭,藏之以為永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