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官府交給差役拘捕犯人的憑證。
引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武虛谷》:“公擒至署中,取捕役簽票視,票惟書二公役名,而同伙行者凡十五人。”捕人的文書。 明 馮惟敏 《不伏老》第一折:“我將這一通文卷,交在至公堂上,領(lǐng)了籤票出塲去來。”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馀韻》:“[副凈時服,扮皂隸暗上]:‘今奉本官籤票,訪拿山林隱逸,只得下鄉(xiāng)走走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