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北朝官職簽帥和省事的并稱。
⒈ 南北朝 官職簽帥和省事的并稱。參見“籤帥”、“省2事”。
引北齊 顏之推 《顏氏家訓·涉務》:“至於臺閣令史,主書監帥、諸王籤省,并曉習吏用。”盧文弨 補注:“籤謂籤帥,省謂省事。自主書監帥以下,名位卑微,志故不載,而時見於列傳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