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處刑前逐級征訊意見以求民情。
引漢 荀悅 《申鑒·政體》:“故先王之刑也,官師以成之,棘槐以斷之,情訊以寬之,朝市以共之,矜哀以恤之。”黃省曾 注:“《周禮》司刺,掌三刺、三宥、三赦之法,以贊司寇聽獄訟。壹刺曰訊羣臣,再刺曰訊羣吏,三刺曰訊萬民……以此三法者求民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