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不正當手段獲得名聲。
引《逸周書·官人》:“規(guī)諫而不類,道行而不平,曰竊名者也。”《北史·李彪傳》:“竊名忝職,身為違傲,矜勢高亢,公行僭逸。”明 方孝孺 《戇窩記》:“釣奇竊名,以悅其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