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“氣稟”。
⒈ 見“氣稟”。亦作“氣稟”。謂受之于氣。
引《韓非子·解老》:“稽萬物之理,故不得不化;不得不化,故無常操;無常操,是以死生氣稟焉,萬智斟酌焉,萬事廢興焉。”
后世用以指人生來就有的氣質。 《禮記·中庸》“天命之謂性” 宋 朱熹 集注:“性道雖同,而氣稟或異,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。”
《明史·儒林傳二·劉邦采》:“刮磨砥礪,以融氣稟,絶外誘。”
清 王夫之 《張子正蒙注·太和》:“有生之后,雖氣稟物欲相窒相梏,而克自修治,即可復健順之性。”
魯迅 《集外集拾遺補編·破惡聲論》:“顧民生多艱,是性日薄,洎夫今,乃僅能見諸古人之記録,與氣稟未失之農人。”
⒉ 亦作“氣稟”。即餼廩。俸祿。
引章炳麟 《秦政記》:“明 制貴其宗室孽子諸王,雖不與政柄,而公卿為伏謁;耳孫疏屬,皆氣稟於縣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