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批數、次數。
⒉ 起課;卜課。
⒈ 批數、次數。
引《元典章·刑部十三·失盜》:“今后若令本管上司摘委色目正官提調驗失過未獲賊徒起數,除功過相折外,捕盜官不獲強盜,一起約量斷罪。”
《醒世姻緣傳》第四八回:“典史因為拿私鹽不夠起數,蒙鹽院戒飭了十板,甚是沒有好氣。”
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雜課·私鹽變價》:“若獲鹽,亦止以私鹽報,其鹽發地方具領,照官鹽變價,年終匯齊起數,造冊具批。”
⒉ 起課;卜課。
引昆劇《十五貫》第七場:“[ 況鍾 ]‘可要起數么?’[ 婁阿鼠 ]‘我在這里求簽。起數?不要,不要!’”
⒈ 案件。舊時衙門傳審的民案或刑案,稱為「起數」。
引《喻世明言·卷二·陳御史巧勘金釵鈿》:「老年伯請寬坐,容小姪出堂,問這起數與老年伯看,釋些不決之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