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請求供養。
⒉ 收養;過繼。
⒊ 請求辭職回家奉養父母。
⒈ 請求供養。
引宋 曾鞏 《庫部員外郎知臨江軍范君墓志銘》:“以乞養太夫人,得監 江寧府 鹽稅。”
⒉ 收養;過繼。
引元 關漢卿 《蝴蝶夢》第二折:“這一個小廝,必是你乞養來的螟蛉之子,不著疼熱,所以著他償命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土司·土官承襲》:“武官襲替,例有貲為憑,其紀載生時鄰佑,及收生婦人甚詳,蓋防異姓假冒,及乞養之溷也。”
明 朱國楨 《涌幢小品·宗案》:“王母 平氏,妃 周氏,同其妻妾子,乞養異姓男女,冒封,紊亂宗支,罪惡深重。”
⒊ 請求辭職回家奉養父母。
引清 袁枚 《隨園詩話補遺》卷三:“公出將入相,以忠勛爵至上公,而余乞養還山,賣文為活。”
清 姚瑩 《朝議大夫刑部郎中加四品銜從祖惜抱先生狀》:“先生乃決意去,遂乞養歸里。”
⒈ 過繼。
引元·關漢卿《蝴蝶夢·第二折》:「這一個小廝必是你乞養來的螟蛉之子,不著疼熱,所以著他償命。」
⒈ 乞求解職返里,以便供養尊親。
引宋·曾鞏〈庫部員外郎知臨江軍范君墓志銘〉:「以乞養太夫人,得監江寧府鹽稅。」
清·袁枚《隨園詩話補遺·卷三》:「公出將入相,以忠勛爵至上公,而余乞養還山,賣文為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