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朞服”。
⒉ 齊衰為期一年的喪服。舊制,凡服喪為長輩如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未嫁的姑母等,平輩如兄弟、姐妹、妻,小輩如侄、嫡孫等,均服期服。又如子之喪,其父反服,已嫁女子為祖父母、父母服喪,也服期服。
⒈ 亦作“朞服”。齊衰為期一年的喪服。舊制,凡服喪為長輩如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未嫁的姑母等,平輩如兄弟、姐妹、妻,小輩如侄、嫡孫等,均服期服。又如子之喪,其父反服,已嫁女子為祖父母、父母服喪,也服期服。
引《梁書·袁昂傳》:“昂 幼孤,為 彖 所養(yǎng),乃制朞服。”
宋 王栐 《燕翼詒謀錄》卷四:“天禧 四年二月壬申翰林學士承旨 晁逈 上言:諸州士人以朞制妨試,奔湊京轂,請自今卑幼朞服,不妨取解。”
清 黃軒祖 《游梁瑣記·吳翠鳳》:“孫 又染疫死。 鳳 搶呼如喪考妣,朞服如生女。”
⒈ 古代的喪服。為齊衰一年的喪服。
引《梁書·卷三一·袁昂傳》:「昂幼孤,為彖所養(yǎng),乃制期服。」
宋·王栐《燕翼詒謀錄·卷四·卑幼期喪免妨試》:「諸州士人以期制妨試,奔湊京轂,請自今卑幼期服,不妨取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