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玩弄法令。
例因以巧法。——清·方苞《獄中雜記》
英trifle with the law;
⒈ 取巧以避免觸犯法令;枉法,玩弄法令。
引《史記·平準書》:“行者齎,居者送,中外騷擾而相奉,百姓抏弊以巧法,財賂衰耗而不贍。”
漢 王充 《論衡·程材》:“長大成吏,舞文巧法,徇私為己,勉赴權利。”
清 方苞 《獄中雜記》:“凡殺人獄辭無謀,故者,經秋審入矜疑,即免死,吏因以巧法。”
⒉ 巧妙的方法。
引魯迅 《華蓋集·我的“籍”和“系”》:“我們的乏的古人想了幾千年,得到一個制馭別人的巧法:可壓服的將他壓服,否則將他抬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