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罪責。
引《晉書·后妃傳上·惠賈皇后》:“給使 張泓 曰:‘太子不學,而答詔引義,必責作草主,更益譴負。不如直以意對。’”《周書·崔猷傳》:“近者長星為災,乃上玄所以垂鑒誡也。誠宜修德以禳天變,豈可窮兵極武而重其譴負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