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樂理以宮、商、角、征、羽、變宮、變征為七音。
⒉ 等韻之學,以唇音、舌音、牙音、齒音、喉音、半舌音、半齒音七種發音為七音。
⒈ 古樂理以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、變宮、變徵為七音。
引《左傳·昭公二十年》:“聲亦如味,一氣,二體,三類,四物,五聲,六律,七音,八風,九歌,以相成也。”
陸德明 釋文:“七音: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、變宮、變徵也。”
⒉ 等韻之學,以唇音、舌音、牙音、齒音、喉音、半舌音、半齒音七種發音為七音。參閱《通志·七音略》。
引《通志·總序》:“天籟之本,自成經緯,縱有四聲以成經,橫有七音以成緯。”
明 宋濂 《<洪武正韻>序》:“人之生也則有聲,聲出而七音具焉。所謂七音者,牙、舌、唇、齒、喉及舌、齒各半是也。”
⒈ 聲韻學上指唇、舌、牙、齒、喉、及半舌、半齒的七種發音。
⒉ 音樂上的七聲。參見「七聲」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