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交納財物。赍,通“資”,財物。
⒈ 交納財物。齎,通“資”,財物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:“凡車之出入,歲終則會之。凡賜,闕之;毀折,入齎于職幣。”鄭玄 注:“計所傷敗,入其直。 杜子春 云:齎讀為資,資謂財也。乘官車毀折者,入財以償繕治之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