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取保出獄。
引《后漢書·質(zhì)帝紀(jì)》:“其令中都官繫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,一切任出,以須立秋。”李賢 注:“任,保也。”王先謙 集解引 惠棟 曰:“任出,謂責(zé)保出囚,須秋乃斷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