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嚴加督促。
引北齊 顏之推 《顏氏家訓(xùn)·涉務(wù)》:“至於臺閣令史主書監(jiān)帥諸王籤省,竝曉習(xí)吏用,濟辦時須,縱有小人之態(tài),皆可鞭杖肅督,故多見委使,蓋用其長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