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時中央行政機構“省”和“寺”的合稱。
引宋 范仲淹 《上執政書》:“使寺省之規,剝床至足;公卿之嗣,懷安敗名。”清 褚人穫 《堅瓠四集·太冬烘》:“成都 詹 某為諫官,以 安國 嘗建言移寺省,上章擊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