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送親。
引《左傳·隱公八年》:“陳鍼子 送女,先配而后祖。”《史記·滑稽列傳》:“至為 河伯 娶婦時,愿三老、巫祝、父老送女 河 上,幸來告語之,吾亦往送女。”《梁書·文學(xué)傳下·劉杳》:“頃 魏 世 魯郡 地中得 齊 大夫 子尾 送女器,有犧樽作犧牛形。”趙樹理 《福貴》:“七月二十六是 福貴 與 銀花 結(jié)婚的日子, 銀花 娘家哥哥也來送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