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起訴書的舊稱。
英plaint of the court;
⒈ 訴訟事件的書狀。即狀子。
引《宋書·竟陵王誕傳》:“又獲 吳郡 民 劉成、豫章 民 陳談之、建康 民 陳文紹 等并如訴狀,則姦情猜志,歲月增積。”宋 劉安世 《論章惇強買朱迎等田產事》九:“臣等伏見監司郡守以下,不受 朱迎 訴狀,并行責降令丞。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十一:“他本是儒家之女,精通文墨,不必假借訟師,就自己寫了一紙訴狀。”
⒈ 訴訟者向法院表示其訴訟事件所用的書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