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運送谷物。
⒉ 古代農戶向官府捐納糧食。
⒊ 明清時,富家子弟為得功名、官職而捐納財貨于官府,稱輸粟。
⒈ 運送谷物。
引《左傳·僖公十三年》:“秦 於是乎輸粟于 晉,自 雍 及 絳 相繼。”
⒉ 古代農戶向官府捐納糧食。
引《新唐書·食貨志一》:“凡授田者,丁歲輸粟二斛,稻三斛,謂之租。”
⒊ 明 清 時,富家子弟為得功名、官職而捐納財貨于官府,稱輸粟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科場二·納粟民生高第》:“景泰 以后,胄監始有納馬之例,既改為輸粟,初不過青衿援例耳。”
明 王世貞 《觚不觚錄》:“輸粟富家兒,不識一丁,口尚乳臭。”
明 章懋 《陜西副使靜虛潘公墓志銘》:“生子三人,長即 希奭,材而克家,以輸粟拜散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