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死于國事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司門》:“凡財物犯禁者舉之,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。”鄭玄 注:“死政之老,死國事者之父母也。”唐 元稹 《顏峴右贊善大夫制》:“古者公卿之子,代為公卿,所以貴貴也。況賢者之后,死政之孤,寧繫班資,以礙升奬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