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出繼的兒子稱所繼嗣一方的母親。
引《海上花列傳》第三八回:“這三公子承嗣三房,本生這房雖已娶妻,尚未得子,那兩房兼祧嗣母,商議各娶一妻,異居分爨,三公子恐娶來未必皆賢,故此因循不決。”《海上花列傳》第三八回:“俚説先到屋里同俚嗣母商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