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闡釋他人或自己著作內容的凡例。
引晉 杜預 《<春秋經傳集解>序》:“又別集諸例及地名、譜第、歷數,相與為部,凡四十部,十五卷,皆顯其異同,從而釋之,名曰《釋例》。將令學者觀其所聚異同之説,釋例詳之也?!?/span>
⒈ 解釋著書的條例。
例如:「春秋釋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