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適孽”。
⒉ 嫡子與庶子。
⒈ 亦作“適孼”。嫡子與庶子。《漢書·常山憲王劉舜傳》作“適孽”。
引《呂氏春秋·慎勢》:“適孽無別,則宗族亂。”《史記·五宗世家》:“常山 憲王 蚤夭,后妾不和,適孼誣爭,陷于不義以滅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