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事情的道理。
例通曉事理。
英reason;
⒈ 事物的道理。
引《管子·版法解》:“慎觀終始,審察事理。”
南朝 梁 劉勰 《文心雕龍·雜文》:“仲宣 《七釋》,致辨於事理。”
清 惲敬 《答蔣松如書》:“謂 敬 不屑為足下作序,則甚非事理也。”
魯迅 《墳·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》:“凡有所說所寫,只是就平日見聞的事理里面,取了一點心以為然的道理。”
⒉ 事情,事項。
引宋 司馬光 《乞不貸故鬭殺札子》:“張志松 只為 張小六 寃執呪駡,事理至輕,遂毆本人致死,并是鬭殺,於情理皆無可憫。”
《宣和遺事》后集:“前日已曾遣人將到北國皇帝圣旨,所議事理,如何更無一言相報?”
⒈ 事物或事情的道理。
引《管子·版法解》:「是故,明君審查事理,慎觀終始。」
例如:「明白事理」。
近道理
英語reason, logic
德語gesunder Verstand
法語rais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