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在基督教的教義中,認為人類有“原罪”,故人生來皆負有罪孽。其后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,即代表流其寶血為世人贖罪,使世人免去其原罪;又指以功勞抵免刑責。
例立功贖罪。
英atone for one's crime;
⒈ 用錢物贖免罪行。
引《史記·平準書》:“弘羊 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,乃罪人贖罪。”
《舊五代史·唐書·明宗紀》:“權知 荊南 軍府事 高從誨 上章首罪,乞修職貢,仍進銀三千兩贖罪。”
明 徐光啟 《農政全書》卷三:“已又招民輸粟補官暨贖罪,而督有司積粟,視州邑大小有差。”
⒉ 謂用某種實際表現抵銷罪過。
引明 湯顯祖 《南柯記·朝議》:“斬 周弁 恐傷駙馬之心,不如免死,立功贖罪。”
巴金 《家》二六:“去,他必須到她那里去,去為他自己贖罪。”
⒈ 用行動或財物來抵銷罪過或免除刑罰。
引《三國演義·第二九回》:「某素知于道人能祈風禱雨。方今天旱,何不令其祈雨以贖罪?」
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一八》:「富翁道:『小子情愿贖罪罷!』即忙叫家人到家中拿了兩個元寶,跪著討饒。」
⒉ 基督教及猶太教徒稱祭獻上帝以贖己罪為「贖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