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贖罪的條例。
引《明史·刑法志一》:“是時重修條例,奏定贖例……大抵贖例有二:一罰役,一納鈔,而例復三變。”清 全祖望 《陳卜年志》:“管村 之子 承勛 前往救父,時 陜中 開贖例, 管村 之故人裒金五千,以與 承勛,管村 得贖免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