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郡守和郡尉。
引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丞相 李斯 曰:‘……天下敢有藏《詩》、《書》、百家語者,悉詣守尉雜燒之。’”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“趙 相 周昌 奏 常山 二十五城亡其二十城,請誅守尉。”顏師古 注:“守者,郡守;尉者,郡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