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世襲的爵位。
引清 王筠 《菉友肊說》:“將以奉宗廟之祭祀,守先人之世爵,豈為一人絶續起見哉?”吳玉章 《從甲午戰爭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憶》二:“資政院照規定設議員約三百人,其中一百二十五人由皇帝委派(其中王公世爵十人,宗室五人,中央各部院官員一百人,業主資產在一百萬元以上者十人),另由各省諮議局議員互選本省議員定額十分之一,約一百六七十人。”